所以即便丈夫抢走我的工位、存折和房子,还要娶厂长的女儿,我也不敢反抗,只好签下离婚书,带着女儿住进漏雨的棚屋。 不知道苦熬了多少年。 当我再次睁开眼时,我拉住了正要出门的邵嘉树,小声问道: “你和葛霏霏……多久了?” 他上下打量我一眼,满不在乎地说: “三年。” “你早该看出来了。” “不过我念着夫妻一场,只要你签字,把工位让给霏霏,我可以给你五十块钱。” 我大为震惊。 要知道,上辈子的我,就是在今天签了字。 五十块钱没拿到,女儿也被熊素芬抢走。 三个月后,邵嘉树娶了葛霏霏。 而我被赶出无线电厂,靠捡废品养活女儿,最后...